为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,实验室应对采购到货的物资进行验收,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关键影响的物资还应进行技术验收,并形成验收记录。
一、符合性验收
实验室到货的所有物资(标准物质、试剂耗材及仪器设备等)均应进行符合性验收。符合性验收的验收内容一般包括:
① 供应商及厂家是否与申购要求(采购合同)一致;
② 物资的种类、规格等级是否与申购要求(采购合同)一致;
③ 包装是否完好,有无破损或渗漏;
④ 性状是否正常,液体试剂应澄清均匀,固体试剂性状应符合瓶身标识;
⑤ 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;
⑥ 标准物质是否有证书、产品是否有合格证等。
二、技术验收
针对一些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关键影响的物品,如重要试剂、培养基、实验用水、仪器设备及其配件耗材等,除符合性验收外,实验室还应进行技术验收。
① 对检测结果有关键影响的试剂,应在每批次试剂第一次使用时,设置一个试剂空白作为试剂的技术验收,一般要求空白检测出的背景值不得高于仪器的检出限。
② 培养基的验收建议按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》GB 4789.28-2013进行。
③ 实验用水的验收则根据纯水级别,按《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》GB/T 6682-2008中规定的pH值、电导率、可氧化物质含量、吸光度、蒸发残渣、可溶性硅等参数进行。仪器分析用的高纯水的验收还可参照《仪器分析用高纯水规格及试验方法》GB/T 33087-2016进行。
④ 仪器设备可直接通过委外校准/检定,并在证书回到实验室后对校准/检定的结果进行确认的方式作为技术验收。
⑤ 色谱柱、衬管等仪器配件耗材,可根据其用途,利用样品分析的结果对其性能进行验收。
三、验收结果的应用
物资验收的结果应形成记录,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核。针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,应及时将验收结果告知采购部门安排退货。若某一供应商供应的物资经常出现验收不合格的情况,应重新对其进行供应商评价,并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新的供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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